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经费执行进度的通知
南中医大财字〔2013〕8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专项经费负责人:
截止2013年8月末,学校各级、各类预算经费的执行进度较慢,特别是专项经费执行进度目前仍在全年预算的35%左右。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的要求,2013年9月底当年专项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75%的项目,将按目标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额50%在2014年预算中予以核减,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各级、各类财政专项要在2013年底使用完毕。“973”计划项目、横向科研、国家公益性项目等汇入学校基本户的项目经费要在2014年底使用完毕。2014年预算执行完毕后,省财政厅将按规定进行清理,适时实现基本账户零余额化。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各级各类预算的执行力度,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学院、各专项经费负责人要对照2013年度预算项目的安排,抓紧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切实保障当年预算经费的完成度。
二、对于2012年及以前的各级各类专项经费,包括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特别是中央支持地方经费、优势学科经费、重点学科经费、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重点专业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经费,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在10月15日之前报招投标办,否则,年度内将无法实现支付。
三、各部门、各学院、各专项经费负责人要重视经费预算执行工作,对于未按预算进度使用经费造成的经费指标如被省财政直接收回的由专项经费负责人负责解决。
附件:
专项经费明细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