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康缘中医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动态跟踪管理,“康缘基金管委会”将对2010年度康缘中医药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按照实际工作内容及中期检查要求,编制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见附件一),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资料复印件各3份。
2、项目承担单位应依照《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康缘中医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中期检查项目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
3、“基金管委会”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水平及创新性、对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研发团队创新能力、经费使用情况及知识产权情况等作出评价。
4、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基金管委会”向各项目负责人反馈专家中期检查意见,并督促各项目参照专家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各单位统一将中期检查汇报材料于2012年5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转化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kjczhb@njutcm.edu.cn。
联系人: 杨 军 刘若囡
联系电话:85811072
附件:
1、康缘中医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doc
2、2010年康缘中医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计划。 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
康缘科技创新与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2年5月16日